该旧机电为海沧保税港区某企业的生产设备,因市场变化,生产线停产闲置多年,现企业调整生产经营需搬迁生产设备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旧机电从保税区出区进入国内视同进口,必须按照旧机电检验监管的规定进行检验监管。
海沧局接到报检后,派员下厂进行监管核查,发现申报旧机电闲置多年,年久失修,机电设备有形损耗较大,且其中还有压力容器,相关技术资料丢失,亦无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定,存在安全隐患。鉴于该批旧机电因年久失修,损害较大,使用价值较低,且旧压力容器属于国家禁止入境货物,检验检疫机构建议企业对该批旧机电进行拆解销毁。